第三章 开场(上)-《骑士的愉悦征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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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代价是和过去的一切关系,环境,甚至是世界告别,自己都不再是曾经的自己,而是以一个叫**德华·威特伍德的年轻侍从的身份。
在融合了他的记忆之后,如今的爱德华多少也知道了一些关于这个看起来完全不同,其实和前一世的中世纪略有些相似的世界——这里是鲜血绝壁以西,世界海最东边古老的都灵王国。而他自己的身份,则是一个被称作“圣树骑士团”中一名骑士的侍从,在爱德华的记忆里面,这是一个相当荣耀的身份。
他花了整整一个晚上才融合了这具身体的记忆,但是依然有不少未知的地方——两个灵魂的碰撞似乎造成了不少记忆的损失,比如爱德华现在就已经不太记得自己前一世的很多事情了,而有关于这具身体小时候的记忆大部分也消失的无影无踪。唯一不会改变的,就是爱德华的内心。
当然,在灵魂融合之后,他的感知似乎比原本强大了不少,仿佛可以预判到别人的动作,甚至就连身体的反应程度,犹如子弹时间般超乎想象——如果不是这种能力,一开始的那场战斗也不可能这么轻松。
这也是爱德华没有在逃跑之后立刻离开这里的原因,记忆告诉他,曾经的自己所侍奉的那位骑士之所以会来到这里,就是为了那位被称作“艾登大人”的多米尼克巫师,显然这位骑士得到了某个人的命令,要砍下他的脑袋。
如果自己现在就逃跑了的话,不仅仅是侍从的十分会丢掉,一旦被人发现自己没死,甚至还有可能会被按上叛国的罪名!不过反过来说,如果自己可以完成那位骑士没能完成的任务,并且回去的话,甚至有机会以侍从的身份,继承那位骑士的头衔!
当然,前提是自己还活着。想到这里,爱德华的眸子十分玩味的打量了一眼趴在草丛里,战战兢兢朝外面偷瞥的韦伯——对于一个刚刚认识不久的人,想要完全信任是很困难的,但是至少可以从他的举止和想法来判断,是否有合作的机会。
关于逃跑还是救人的问题,其实是他的一个试探,如果韦伯当时选择逃跑的话,爱德华会毫不犹豫的扭断这家伙的脖子,然后自己迅速离开——独自逃跑自然目标更小,更难被抓住,当然这也仅仅是选择之一。
相当懦弱,但是却又很勇敢,并在某些地方很固执——这就是爱德华对韦伯的初步印象,虽然不能战斗,但却是一个值得相信的家伙,这样的老好人不会突然背叛你,至少是在大多数的情况下。
天色渐晚,爱德华看了一眼不远处已经亮起火光的村子,慢慢从地上站起来,从他现在所站的位置上,基本可以看到整个村庄的全貌——这不是城堡,敌人想要找个地方关押俘虏其实选择相当有限,更不用说他们每天还要从里面抓几个人出来审问,然后一个一个吊死,所以一定不可能是太过偏僻的位置。
所以牢房的位置一定是仓库,或者村子里面的牲口棚。至于那个叫艾登的巫师在哪里就不太好判断了,如果他够聪明的话很可能会挑一个看起来不太起眼的房间,想要抓到他难度相当大,只好想办法在进入村子里面之后,想办法抓个人问问了。
按照韦伯的描述,这个多米尼克的巫师甚至还养了一群“食尸鬼”——食腐性生物,除了长相酷似人类之外习性更接近鬣狗——嗜血,野性,缺乏理智,但是速度很快而且有着獠牙和爪子,那位已经死去的骑士大人,就是被一群食尸鬼活活咬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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