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侍从武官(二)-《骑士的愉悦征途》


    第(2/3)页

    在和血旗兄弟会打过几次交道,并且亲手收拾了不少黑帮流氓之后,爱德华开始发现了这群家伙的特点——这群暴徒往往最容易被热血冲昏头脑,狂热的好像真的不可战胜;但至少听到几声惨叫,看见自己流血,立刻就会像兔子似的魂飞魄散。

    他们当中有不少家伙比军队里的士兵还厉害,但是仅此一项就让他们无法比得上真正的军士——没有看着自己或者身边弟兄被捅死,还能依然面不改色的勇气。

    看着眼前发生的事情,伯尼德·弗雷士彻底傻掉了,一直等到爱德华抓起他的衣领,把这个胖小子仍在满是狼藉的荆棘丛里面,刺进那肥腻毛孔的倒刺才让他清醒了过来,惨叫着在上面挣扎了起来,像是个装满了水的皮囊似的滚到了地上,褐黄色的沙土把他的漂亮袍子都弄脏了。

    “你不能杀我,我可是弗雷士家族的嫡子,我们家的历史在都灵城邦的时代就存在了!”被爱德华吓得魂不附体的小胖子,依然不忘了继续恐吓他:“我父亲会把你告到议政院去的!让他们把你抓起来,关进伸手不见五指的地牢里面去。”

    “你说的没错,我不能就这么杀死你。”爱德华微笑着点了点头,但是还没等胖小子爬起来,他就接着“微笑”说道:“但是作为圣树骑士,我随时拥有为了捍卫荣誉和尊严而挥剑的权力,你刚刚好像还在质疑我的身份对吧?”

    “不不不,我、我没有那么做!”小胖子赶紧拼命摇头,腮帮子一甩一甩的——他很清楚这种事一旦被定性,对方就有权和自己决斗了,被决斗杀死可是没办法申诉的,哆哆嗦嗦的连站都站不起来了,**着在地上爬到爱德华的身前,哭的满脸都是眼泪和鼻涕:“我这就滚,这就滚,再也不会在回来了!”

    “可是您刚才还在说什么,我是多米尼克魔鬼的走狗之类的……”爱德华故意把嘴角翘了起来:“我想我应该没有听错吧?”

    “绝对是您听错了,我怎么可能这么说一个圣树骑士呢?”小胖子哭得一把眼泪一把鼻涕,肥厚的嘴唇加上那哭腔让爱德华根本听不清楚他在说些什么:“我再也不敢这么做了,求求您,原谅……”

    没等他把话说完,街头的对面又传来了阵阵的马蹄声和车轮声,远远的就能看到一辆精致的四轮马车被五六位骑士护卫着在街道上不紧不慢的行驶着。

    而骑着马走在最前面的那位骑士,居然是格林·特恩——穿着比原来更鲜艳的赤红斗篷,身上的甲胄和罩衣好像也换成新的了,看起来神采飞扬。

    “格林,我最最亲爱的好朋友!”躺在地上的小胖子忽然不知道从哪儿得来了力量,飞快的朝着那辆马车跑过去,差点儿被小跑着的马儿撞了个正着:“快来帮帮我,帮帮我——把那个该死的家伙给抓起来!”

    “伯尼德·弗雷士?”一看到胖小子,格林·特恩立刻就皱起了眉头,十分不耐烦的朝着他指的方向看过去,然后就看到了那栋明显是多米尼克风格的房子,狼藉遍地的花园,躺倒一地的流氓混混们……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