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这不仅仅是为了指挥方便,更是一种相当高的荣誉和对战旗军团的承认——能够竖起马尔凯鲁斯王族纹章旗帜。对任何一个骑士而言都是无上的荣誉,并且也是对其忠诚的绝对信任。 倔强的安森虽然嘴上不说,但是在旗军团军营的时候他就已经清楚了,爱德华守住这里究竟付出了多少代价——而在荣誉之外,小王子连眼睛都不眨的就承担下了爱德华对军团士兵们所有的犒赏,并且把首席百夫长莱宾努斯提拔成为了骑士,奖励他在抵抗苍狼氏族进攻的时候做出的所有牺牲。 也因此,莱宾努斯有了走进军帐,和所有的将领骑士们一起参与会议的权力——倒不如说是因为安森和格林·特恩更的实战经验,作为最前线的首席百夫长,对于敌人的战斗力他甚至比爱德华还有发言权。 围那一双双像是在儿似的目光,首席百夫长却很冷静——他知道自己能得到这个骑士的头衔,纯粹是因为瀚土城公爵殿下想要补偿威特伍德大人罢了。不然这场战斗到现在,那么多战功累累的人当中,自己是第一个受到敕封和奖赏的? “战旗军团夺下然后守住了鹰坠山,为我们赢得了和苍狼氏族对峙的本钱——但这并不等于我们就能守住铁峭山了,没有那么简单!”安森锐利如鹰似的眸子从一张张脸上扫过去:“敌人的伤亡依然是微不足道,那个叫阿斯瑞尔混蛋的脑袋,还没有插在枪尖上!” “这不是一场能够在几天之内,几场战役就能够结束的战斗——敌人没有那么简单。但是同样,我们也不用将他们强大,他们也是人,不是食尸鬼和尖牙怪,他们受了伤也会疼,他们被砍了脑袋同样是必死无疑,认清楚敌人的本质,比战胜他们更重要!” 慷慨陈词的小王子,站在人群后面的格林·特恩脸上却多出了几分欣慰的表情——曾经幼稚而且冲动的安森,现在也真的成长了起来,开始明白要正视敌人,同时重视敌人了,仅仅是这一点就已经进步很大。 能够在前后两次打击之中没有被打垮,反而越挫越勇,这本身就足以证明小王子的性格有多倔强——马尔凯鲁斯家族的骑士之血在他的身体里流淌着啊。 “所以,我们必须找出敌人的优点,当然还有他们的缺点——我们要在这里,让苍狼氏族把血流干,把这三十万蛮族统统埋葬于此!”小王子的表情无与伦比的坚定:“让瀚土的战争部落,一百年也不敢再反抗都灵!”(未完待续。) 本书来自 /book/html/28/28850/index.html 第(3/3)页